腹透管是维持腹透交换腹透液的必要途径,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当拔除透析管:
1. 皮下隧道内难以控制的化脓性炎症。
2. 难以治愈的透析管出口处严重感染。
3. 难以控制的多发性腹膜炎,尤其是真菌性腹膜炎。
4. 粪性腹膜炎。
5. 持续性透析液漏。
6. 透析液引流不畅,且经其他方法处理仍不能恢复正常引流者。
7. 透析管完全堵塞者。
8. 可逆行尿毒症,肾功能恢复而停止腹膜透析治疗。
9. 改行血透或肾移植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