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区分类要求
总要求:全面实施小组责任制或个人责任制整体护理,每个责任护士(责任组长)都要直接包干患者。护士平均包干床位不超过8人,包干患者相对固定,依据“白天责任护士8小时在岗包干、晚夜间轮班护士16小时全面负责”的原则,根据患者护理等级、自理能力由护士承担全部护理工作。危重患者可由年资高、职称高、能力强的护士负责。责任护士全面履行护理职责。
项目 | A类 | B类 | C类 |
探陪 | 免陪或陪而不护 | 暂时配给少量护理员(由责任护士指导)予以辅助患者的各项生活护理,但不得从事护理技术工作。 | 限制探陪数量,保持病区管理有序 |
人力配置(实际开放床护比) | ≥1:0.5 弹性排班,不得排单班 | ≥1:0.4 弹性排班,不得排单班 | ≤1:0.4 |
护理流程 | 开展床旁护理,运用床旁护理车 | ||
专科内涵 | 有1-2个专科特色的护理。建立“日患者沟通制度” | 开展多种形式的人性化护理、全面系统的健康教育 | |
护理措施落实 | 护理措施到位率100% | 自理能力1级的患者,由护理组承担生活护理落实率达90%以上。 | 生活护理落实率100%,重危病人生活护理全部由护士承担达95%。 |
住院病人满意度 | 98%以上 | 95%以上 | |
出院病人满意度调查 | 90%以上 | 85%以上 | |
电话回访满意度 | 达95% | 达90% | |
健康教育指导率 | 100% | ||
健康教育知晓率 | 90% | ||
康复护理指导率 | 100% | ||
差错事故发生率 | 0 | ||
意外伤害发生率 | 0 | ||
公示 | 根据规范,结合科室情况,明确等级护理服务的具体内容,并上墙公示 | ||




